为深入落实排污许可制度,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,创新执法方式。日前,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《关于建立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建立排污许可日常管理、环境监测、执法监管联动机制的有关工作要求。
该机制聚焦影响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,梳理了排污许可核发、自行监测与证后执法监管等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,建立排污单位违法线索发现、问题移交、督促整改、及时反馈的“一条龙”管理工作机制,实现排污许可日常管理、环境监测、执法监管有效联动,形成部门监管合力。
【来源:内蒙古生态环境】